意外險保險公司不理賠 - 以車禍之因果關係為例
事件
去年九月某日早上,家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從家中前往加油站加油,在駛入加油站入口前遭右側駛來之機車撞擊。 車禍發生後,雙方皆下車查看,家母即刻撥打119及110。 在撥打後,家母開始感到頭暈,在救護車趕到前即倒下被救護車緊急載往醫院急救。 送達醫院時,僅腳上有擦傷,昏迷指數5,CT檢查結果呈現腦出血,緊急開刀。 事後約兩週,因家母尚未清醒,因此由我前往替家母製作筆錄。
意外險不予理賠
家母有投保富邦人壽以及富邦產險,前者有涵蓋醫療,後者即一般意外險。 醫療險理賠很順利,很快地就撥款。 在申請意外險之後,承辦的理賠人員告知需要補件。 將文件補繳後,該公司幾天後即發文告知不予理賠。 但產險則得到該公司不予理賠之回覆。 不予理賠之原因為造成腦出血之原因為非外傷引起,所以該公司認定並非意外所造成。
主張
我們的主張為:車禍發生後隨即發生腦出血之事實。 評議判決書102年評字第001178號 判決理由部分內文如下:
1 | (三)關於前揭爭點,依申請人及相對人所提供之○○地檢署相驗屍體證明書、318131 號函、診斷證明書、出院病歷摘要等經諮詢本中心顧問專業意見,略以: |
在補件之前,已經特別告知該理賠人員先閱讀此判決書之判決理由。 很遺憾的是,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之原因實則未參考此判決依據。
申訴與評議
收到該公司發的函後,我致電給該承辦人員,他表示並非他能夠做的決定並會將繳送之文件寄回,而我也表示會依評議申請的流程執行,以主張我們的權利。 流程主要有兩大步驟:向該公司的申訴管道申請 → 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,即公司處理結果不滿意才能向評議中心申請。
申訴
收到不予理賠函後,我寫了一封信寄給富邦企業責任信箱內文如下:
1 | 你好: |
回覆
公司收到申訴信後,約一週左右,原理賠承辦人員來電。 對話內容大致如下:
1 | ... 問候省略 ... |
結論
- 遇到理賠爭議,可以到評議判決書查詢的網站查詢,還蠻多判例可以參考的。
- 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把握,不要被大公司給唬了。